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占地和淹沒區范圍內
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
為確保薊州龍潭溝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順利推進,維護人民群眾和有關單位合法權益,根據《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》有關規定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薊州龍潭溝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占地和淹沒區(以下簡稱工程占地和淹沒區),涉及薊州區下營鎮北車道峪村、白灘村、郭家溝村、青山嶺村。
二、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,在工程占地和淹沒區范圍內,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新建、擴建和改建工程項目,不得開發土地、修建房屋和其他設施,不得新栽種多年生經濟作物和林(苗)木,不得新葬、遷入墳地和建紀念碑等;除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后的正常調動、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招錄(招聘)工作人員,新生兒、婚嫁,退出現役軍人、大中專畢業生(結業、肄業)、刑滿釋放人員回原籍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遷入外,禁止遷入人口。各有關部門暫停工程占地和淹沒區范圍內新建、擴建和改建工程項目的審批,按規定嚴格控制人口遷入。
三、薊州龍潭溝抽水蓄能電站工程項目法人會同薊州區人民政府,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實物調查工作,切實做到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確保實物指標全面、準確,真實反映實物指標狀況。
四、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,在工程占地和淹沒區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,依法不納入實物調查范圍。
五、薊州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推動,動員干部群眾積極支持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工作,做好政策宣傳、解釋。
天津市人民政府
2025年6月21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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